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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有关规定,与自然资源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相关技术要求及各有关部门业务管理充分衔接,制定本指南。 一、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如下标准文件和规范性文件。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1999) 《土地基本术语》(GB/T 19231-200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2003)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 号) 《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 二、上图入库项目范围 各地、各部门“十二五”以来(2011年1月1日至评估工作通知印发之日),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及有关部门涉及农田建设的相关规划要求,通过不同项目管理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含金融机构融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及其他社会投资)实施的各级各类农田建设项目(不含2019年农业农村部下达各地的农田建设任务)。包括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实施阶段或验收阶段信息入库项目,及“十二五”以来已竣工验收但未入库的农田建设项目。 由于此次评估工作确定的上图入库数据结构与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相比,增加了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等级指标,所以除部分实施在建项目外,已入库项目多数都需要补充完善相应信息(实施在建尚未验收且没有实际发挥效益项目可不开展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 三、上图入库数据结构及文件格式 (一)数据结构 按照入库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阶段不同,“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信息分为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两个数据表。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信息表包括21个指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阶段信息包括22个指标。具体数据结构详见表一、表二。 各项指标中,“项目编号”指标为软件自动生成(已入库需要补充信息项目,应直接填报农村土地监测监管系统中原项目编号);“新增耕地面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等2个指标为推荐填报指标,其他如“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等指标为必填项,必须逐项进行填报。 已入库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在补充填报信息时,如果“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指标与原入库数据不一致的,应在相应入库阶段数据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在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实施阶段信息入库项目,如此次开展评估时项目已竣工验收,应填报验收阶段信息。 表一“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阶段数据结构表 GBZNTSS
说明: 已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实施阶段信息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填报此表。 备注: 1.建设规模:是指农田建设项目所在区域面积,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为准。如项目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没有明确的,可采用项目所在区域涉及行政村的面积。
2.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经由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以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对于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没有明确,或是项目还在建设中、只建成部分高标准农田的,可采用项目区或建成区涉及的耕地面积。 3.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实施):库内农田建设项目如在评估时点尚未验收且没有实际发挥效益的,可不进行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
表二“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验收阶段数据结构表 GBZNTYS
备注: 1.建设规模:是指农田建设项目所在区域面积,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为准。如项目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没有明确的,可采用项目所在区域涉及行政村的面积。 2.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经由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以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为准。对于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没有明确的,可采用项目区或建成区涉及的耕地面积。 (二)表格文件格式、命名及示例 “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中表格文件格式为Excel格式(.XLS 或.XLSX)。表格文件采用“项目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 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改、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备注:已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信息的项目,按照原入库时确定的建设任务所属年度填报;“十二五”以来竣工验收但未入库项目,可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填报,文件未明确时为项目开工或验收所在的年份,从2011年开始);入库阶段代码为SS、YS,对应项目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后缀名为XLS或XLSX。具体文件命名示例如“GT2013500233忠县花桥镇师联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YS.XLS”。表格文件示例详见表三。
表三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表格数据示例
(三)拐点坐标数据文件格式、命名及示例 高标准农田建设拐点坐标数据包括项目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拐点坐标,坐标系统一采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文件格式可以为图形格式或文本格式。 1.图形格式数据结构。高标准农田建设拐点坐标数据可以直接通过面状图层进行组织,使用 Shapefile 格式进行存储。Shapefile 面图层数据的属性表结构如表四。 图形格式数据采用“拐点坐标类型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拐点坐标类型代码为 XM和GBZ,分别对应项目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拐点坐标;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备注:已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信息的项目,按照原入库时确定的建设任务所属年度填报;“十二五”以来竣工验收但未入库项目,可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填报,文件未明确时为项目开工或验收所在的年份,从2011年开始);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 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为SS、YS,对应项目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后缀名为SHP。Shapefile文件除包含存储地理要素的几何图形的文件(后缀名为 SHP)之外,还至少应包括存储图形要素与属性信息索引的文件(后缀名为 SHX)、存储要素信息属性的表文件(后缀名为DBF)以及空间参考文件(后缀名为 PRJ)。 表四 基于 Shapefile 格式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拐点坐标数据属性结构表
2.文本格式数据结构。为便于项目数据交换,在数据汇交时,也可以通过文本数据交换格式汇交,文本格式的数据结构及示例如表五。 文本格式数据采用“拐点坐标类型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拐点坐标类型代码为 XM和GBZ,分别对应项目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拐点坐标;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备注:已完成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按照原入库时确定的建设任务所属年度填报;“十二五”以来竣工验收但未入库项目,可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填报,文件未明确时为项目开工或验收所在的年份,从2011年开始);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 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为 SS、YS,对应项目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后缀名为 TXT。 表五 文本格式的拐点坐标数据结构
四、上图入库工作流程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前提下,应用农业农村部开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及数据质量检验管理软件”(以下简称“上图入库管理软件”)进行上图入库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一)整理资料数据。根据项目批复文件、验收文件等,结合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核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等信息。
(二)统一工作底图。登录上图入库管理软件,将与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共享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导入,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的“统一工作底图”。 (三)填报项目表单数据。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否入库情况,按照整理汇总的项目数据,在上图入库管理软件中逐项填报项目表单信息。 (四)内业标绘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1.标绘项目区范围。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方式标绘项目区范围界线。 (1)直接标绘项目区范围。根据项目示意图、项目位置说明等,直接在上图入库管理软件上将项目区标绘在数据底图相应位置,并根据数据库中相关地类图斑范围确定项目区范围界线。 (2)纸质图纸标绘项目区范围。扫描项目纸质规划图,并进行几何纠正和矢量化,将项目区范围与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地类图斑层套合,完成项目区标绘。 (3)遥感影像标绘项目区范围。将配准后项目区遥感影像图矢量化,与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地类图斑层套合,将项目区范围落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4)规划图数据导入标绘项目区范围。对于项目有规划图矢量数据的,可直接导入数据,与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地类图斑套合,将项目区范围落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2.标绘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在前述标绘项目区范围界线的基础上,将项目区内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具体地块与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的耕地图斑套合,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五)制作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拐点坐标 将标绘的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矢量化,确定相应的位置坐标,计算形成项目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需要注意的是,已入库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项目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应与原入库数据一致,如有不同的,应在数据结构表中“备注”栏进行说明。 (六)统一汇交项目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完成全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后,应按照数据汇交要求,以数据包形式,通过光盘将上图入库信息汇交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备注:对于未能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或是内业无法确认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可请第三方机构实地开展拐点坐标测量,并按本指南规定的数据格式要求,将拐点坐标测量成果导入上图入库管理软件。
图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流程图 五、上图入库成果汇交 根据“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总体安排,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要求,对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一) 汇交数据内容和格式 “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以项目为单位,每个项目数据包括表格数据和拐点坐标数据。表格数据为 Excel 数据格式。拐点坐标数据可以为 Shapefile 图形格式或 TXT 文本格式,拐点坐标需包括SHP 、SHX、DBF、PRJ文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汇交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成果数据,应同时汇交本行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应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所属年度、项目主管部门的不同,汇总形成项目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名称、建设任务所属年度、所在行政区、建设规模、总投资、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质量等级等。项目清单格式详见表六。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采用“行政区划代码+‘项目清单’+汇交日期.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行政区划代码为汇交县(市、区)或省(区、市)的 6 位行政区划代码;汇交日期为上图入库数据汇交的日期;后缀名为 XLS 或 XLSX。汇交项目清单应与汇交项目数据完全对应。 表六 汇交项目清单格式
(二) 汇交文件组织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本《指南》规定数据格式要求,制作“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并按照图二规定的数据包目录结构进行文件组织后,汇交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图二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汇交目录结构 汇交上图入库数据时,应以县为单位,将汇交数据组织到统一的文件目录中,文件目录按照“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汇交日期”方式命名。文件目录包括汇交数据的项目清单以及每个项目的数据文件目录。每个项目数据文件目录按照“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县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项目阶段”方式命名。其中: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为汇交省份 6 位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 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备注:已完成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按照原入库时确定的建设任务所属年度填报;“十二五”以来竣工验收但未入库项目,可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填报,文件未明确时为项目开工或验收所在的年份,从2011年开始);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为SS或YS,对应实施或验收阶段。数据文件包括表格文件(EXCEL 格式)和拐点坐标文件(Shapefile 格式或者 TXT 格式)。汇交文件示例如图三。 图三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文件示例 六、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数据要求。做到表格填写数据详实、拐点坐标位置准确。 2.汇交要求。明确汇交数据内容与格式,按时保质完成数据汇交。 3.质量要求。对汇交数据进行完整性、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数一致性等方面进行质量检查,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准确,详见表七。 表七 “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质量要求
(二)保密要求 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使用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开展上图入库工作时,应根据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密级,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2.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制作、导出和汇交本地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时,应对数据的生产、加工、提供、使用、传递、保存和销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3.确需委托第三方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督促其在工作中加强数据保密管理,并在委托工作结束后监督其销毁数据。 (三)汇交材料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汇交本行政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项目清单、表单数据和拐点坐标数据的电子文件时,应报送项目清单纸质版本并加盖公章。 为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有关规定,与自然资源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相关技术要求及各有关部门业务管理充分衔接,制定本指南。 一、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如下标准文件和规范性文件。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1999) 《土地基本术语》(GB/T 19231-200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2003)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 号) 《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 二、上图入库项目范围 各地、各部门“十二五”以来(2011年1月1日至评估工作通知印发之日),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及有关部门涉及农田建设的相关规划要求,通过不同项目管理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含金融机构融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及其他社会投资)实施的各级各类农田建设项目(不含2019年农业农村部下达各地的农田建设任务)。包括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实施阶段或验收阶段信息入库项目,及“十二五”以来已竣工验收但未入库的农田建设项目。 由于此次评估工作确定的上图入库数据结构与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相比,增加了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等级指标,所以除部分实施在建项目外,已入库项目多数都需要补充完善相应信息(实施在建尚未验收且没有实际发挥效益项目可不开展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 三、上图入库数据结构及文件格式 (一)数据结构 按照入库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阶段不同,“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信息分为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两个数据表。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信息表包括21个指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阶段信息包括22个指标。具体数据结构详见表一、表二。 各项指标中,“项目编号”指标为软件自动生成(已入库需要补充信息项目,应直接填报农村土地监测监管系统中原项目编号);“新增耕地面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等2个指标为推荐填报指标,其他如“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等指标为必填项,必须逐项进行填报。 已入库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在补充填报信息时,如果“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指标与原入库数据不一致的,应在相应入库阶段数据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在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实施阶段信息入库项目,如此次开展评估时项目已竣工验收,应填报验收阶段信息。 表一“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阶段数据结构表 GBZNTSS
说明: 已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实施阶段信息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填报此表。 备注: 1.建设规模:是指农田建设项目所在区域面积,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为准。如项目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没有明确的,可采用项目所在区域涉及行政村的面积。
2.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经由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以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对于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没有明确,或是项目还在建设中、只建成部分高标准农田的,可采用项目区或建成区涉及的耕地面积。 3.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实施):库内农田建设项目如在评估时点尚未验收且没有实际发挥效益的,可不进行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
表二“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验收阶段数据结构表 GBZNTYS
备注: 1.建设规模:是指农田建设项目所在区域面积,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为准。如项目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没有明确的,可采用项目所在区域涉及行政村的面积。 2.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经由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以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为准。对于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没有明确的,可采用项目区或建成区涉及的耕地面积。 (二)表格文件格式、命名及示例 “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中表格文件格式为Excel格式(.XLS 或.XLSX)。表格文件采用“项目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 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改、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备注:已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信息的项目,按照原入库时确定的建设任务所属年度填报;“十二五”以来竣工验收但未入库项目,可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填报,文件未明确时为项目开工或验收所在的年份,从2011年开始);入库阶段代码为SS、YS,对应项目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后缀名为XLS或XLSX。具体文件命名示例如“GT2013500233忠县花桥镇师联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YS.XLS”。表格文件示例详见表三。
表三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表格数据示例
(三)拐点坐标数据文件格式、命名及示例 高标准农田建设拐点坐标数据包括项目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拐点坐标,坐标系统一采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文件格式可以为图形格式或文本格式。 1.图形格式数据结构。高标准农田建设拐点坐标数据可以直接通过面状图层进行组织,使用 Shapefile 格式进行存储。Shapefile 面图层数据的属性表结构如表四。 图形格式数据采用“拐点坐标类型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拐点坐标类型代码为 XM和GBZ,分别对应项目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拐点坐标;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备注:已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信息的项目,按照原入库时确定的建设任务所属年度填报;“十二五”以来竣工验收但未入库项目,可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填报,文件未明确时为项目开工或验收所在的年份,从2011年开始);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 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为SS、YS,对应项目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后缀名为SHP。Shapefile文件除包含存储地理要素的几何图形的文件(后缀名为 SHP)之外,还至少应包括存储图形要素与属性信息索引的文件(后缀名为 SHX)、存储要素信息属性的表文件(后缀名为DBF)以及空间参考文件(后缀名为 PRJ)。 表四 基于 Shapefile 格式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拐点坐标数据属性结构表
2.文本格式数据结构。为便于项目数据交换,在数据汇交时,也可以通过文本数据交换格式汇交,文本格式的数据结构及示例如表五。 文本格式数据采用“拐点坐标类型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拐点坐标类型代码为 XM和GBZ,分别对应项目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拐点坐标;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备注:已完成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按照原入库时确定的建设任务所属年度填报;“十二五”以来竣工验收但未入库项目,可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填报,文件未明确时为项目开工或验收所在的年份,从2011年开始);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 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为 SS、YS,对应项目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后缀名为 TXT。 表五 文本格式的拐点坐标数据结构
四、上图入库工作流程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前提下,应用农业农村部开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及数据质量检验管理软件”(以下简称“上图入库管理软件”)进行上图入库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一)整理资料数据。根据项目批复文件、验收文件等,结合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核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等信息。
(二)统一工作底图。登录上图入库管理软件,将与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共享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导入,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的“统一工作底图”。 (三)填报项目表单数据。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否入库情况,按照整理汇总的项目数据,在上图入库管理软件中逐项填报项目表单信息。 (四)内业标绘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1.标绘项目区范围。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方式标绘项目区范围界线。 (1)直接标绘项目区范围。根据项目示意图、项目位置说明等,直接在上图入库管理软件上将项目区标绘在数据底图相应位置,并根据数据库中相关地类图斑范围确定项目区范围界线。 (2)纸质图纸标绘项目区范围。扫描项目纸质规划图,并进行几何纠正和矢量化,将项目区范围与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地类图斑层套合,完成项目区标绘。 (3)遥感影像标绘项目区范围。将配准后项目区遥感影像图矢量化,与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地类图斑层套合,将项目区范围落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4)规划图数据导入标绘项目区范围。对于项目有规划图矢量数据的,可直接导入数据,与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地类图斑套合,将项目区范围落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2.标绘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在前述标绘项目区范围界线的基础上,将项目区内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具体地块与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的耕地图斑套合,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五)制作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拐点坐标 将标绘的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矢量化,确定相应的位置坐标,计算形成项目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需要注意的是,已入库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项目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应与原入库数据一致,如有不同的,应在数据结构表中“备注”栏进行说明。 (六)统一汇交项目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完成全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后,应按照数据汇交要求,以数据包形式,通过光盘将上图入库信息汇交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备注:对于未能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或是内业无法确认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可请第三方机构实地开展拐点坐标测量,并按本指南规定的数据格式要求,将拐点坐标测量成果导入上图入库管理软件。
图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流程图 五、上图入库成果汇交 根据“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总体安排,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要求,对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一) 汇交数据内容和格式 “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以项目为单位,每个项目数据包括表格数据和拐点坐标数据。表格数据为 Excel 数据格式。拐点坐标数据可以为 Shapefile 图形格式或 TXT 文本格式,拐点坐标需包括SHP 、SHX、DBF、PRJ文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汇交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成果数据,应同时汇交本行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应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所属年度、项目主管部门的不同,汇总形成项目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名称、建设任务所属年度、所在行政区、建设规模、总投资、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质量等级等。项目清单格式详见表六。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采用“行政区划代码+‘项目清单’+汇交日期.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行政区划代码为汇交县(市、区)或省(区、市)的 6 位行政区划代码;汇交日期为上图入库数据汇交的日期;后缀名为 XLS 或 XLSX。汇交项目清单应与汇交项目数据完全对应。 表六 汇交项目清单格式
(二) 汇交文件组织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本《指南》规定数据格式要求,制作“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并按照图二规定的数据包目录结构进行文件组织后,汇交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图二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汇交目录结构 汇交上图入库数据时,应以县为单位,将汇交数据组织到统一的文件目录中,文件目录按照“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汇交日期”方式命名。文件目录包括汇交数据的项目清单以及每个项目的数据文件目录。每个项目数据文件目录按照“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县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项目阶段”方式命名。其中: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为汇交省份 6 位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 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备注:已完成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按照原入库时确定的建设任务所属年度填报;“十二五”以来竣工验收但未入库项目,可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填报,文件未明确时为项目开工或验收所在的年份,从2011年开始);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为SS或YS,对应实施或验收阶段。数据文件包括表格文件(EXCEL 格式)和拐点坐标文件(Shapefile 格式或者 TXT 格式)。汇交文件示例如图三。 图三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文件示例 六、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数据要求。做到表格填写数据详实、拐点坐标位置准确。 2.汇交要求。明确汇交数据内容与格式,按时保质完成数据汇交。 3.质量要求。对汇交数据进行完整性、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数一致性等方面进行质量检查,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准确,详见表七。 表七 “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质量要求
(二)保密要求 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使用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开展上图入库工作时,应根据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密级,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2.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制作、导出和汇交本地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时,应对数据的生产、加工、提供、使用、传递、保存和销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3.确需委托第三方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督促其在工作中加强数据保密管理,并在委托工作结束后监督其销毁数据。 (三)汇交材料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汇交本行政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项目清单、表单数据和拐点坐标数据的电子文件时,应报送项目清单纸质版本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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